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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短剧的商业模式及产业链

微短剧的商业模式及产业链随着网络微短剧市场规模持续扩大,上线作品数量激增,其在内容、技术、运营等各方面均持续提质增优。小说IP版权方、原创剧本方委托影视制作公司、MCN等机构承制,广告主与其进行商业合作,拍摄成片后在小程序或长短视频平台上线,分销商通过各种渠道将微短剧进行再次传播和推广,最后根据点击、观看、付费等情况进行分账,微短剧运营模式渐趋成熟。目前,微短剧行业的商业模式正逐步从以IAP(In-App Purchase,应用内购买)为主,向IAP与IAA(In-App Advertisement

2024-11-13

  • 国内微短剧法规政策解读

    国内微短剧法规政策解读一、微短剧内容监管趋于严格1.2020年11月2日,国家广电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网络影视剧中微短剧内容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首次在重点网络影视剧备案中增加“网络微短剧”这一类别,推动微短剧逐步走向规范化。2.2021年12月15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2021)》的行业规范,公布网络短视频审核的标准细则,并规定了21种禁止出现的内容类型,如有损国家形象的、分裂国家(如台独)的;炒作社会热点,激化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2024-11-13

  • 微短剧行业发展现状概述

    微短剧行业发展现状概述一、微短剧的法律定义2020年12月8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出台《关于网络影视剧中微短剧内容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将微短剧定义为:单集时长10分钟以内的网络影视剧,是继网络影视剧、网络电影、网络动画片后第4种官方认可的网络影视作品形态。2022年11月14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微短剧管理实施创作提升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将微短剧内容标准定义为:单集时长从几十秒到15分钟左右、有着相对明确的主题和主线、较为连续和完整的故事情节。2022年底,广电总局在 “

    2024-11-13

  • 聿眼观察丨网络红人与MCN签约策略法律指南(下)

    引言本文中,笔者将以过往红人签约商务谈判、诉讼案件处理经验为基础,并特别立足于“亲身入局”进行自媒体运营与签约的实践,为广大有意成为或已经攀登至行业头部的红人朋友进行合约条款分析。旨在协议草拟磋商阶段规避风险,以避免讼累或在未来发生争议、乃至进行解约诉讼时局面对红人更有利。第五,背靠大树好乘凉——知识产权维权的便利与代价大多数MCN会直接要求合作期间合作账号发布作品的一切著作权与著作权维权权利均归属于MCN,并且会另外提供授权函供红人签署。接受此种安排的一个好处是

    2024-11-06

  • 聿眼观察丨偷梁换柱-网红形象的不正当之争

    活跃于网络平台的主播达人因其较高的人气和受关注度而产生商业价值,高人气主播达人通过产品代言、直播带货等方式获得商业利益。然后,一些商家在看到主播达人的宣传带货能力后,动起了歪脑筋,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使用主播达人的形象为自己的产品宣传带货。近日,上海天聿格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的一起知名主播达人维权案件中,法院认定商家的此类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侵权。案情概况审判法院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案号(2024)闽 0203 民初 17097 号原告A娱乐公司被告B贸易公司案由不正当竞争纠纷判决时间2024年9月29

    2024-10-31